辽宁葫芦岛龙港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时间:2021-08-26 阅读:334
龙港区第一幼儿园
葫芦岛 幼儿园

为满足龙港区第一幼儿园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龙港区第一幼儿园:带班教师5人,舞蹈教师1人。

龙港区第一幼儿园香漫花都分园:带班教师3人,专职保健医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5.户籍不限。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恶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报名前在龙港区其它公办幼儿园任职并于报考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其他依法依规不允许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带班教师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符合幼儿园教师岗位能力标准。具有丰富幼教工作经验,并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过区级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舞蹈教师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专业的舞蹈教学、表演和编导能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和舞蹈考级证书。

3.保健医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等专业及以上医护院校毕业学历,具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人员需提供14日内未离葫行程码;如离葫请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测量体温、戴口罩、禁止陪同)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27日  8:30—16:30

3.报名地点:

龙港区第一幼儿园(龙港区文化路书香家园A区)

联系电话:0429-2888989(冷园长)

13942999412(杜老师)

4.准备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核验后当场交还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2)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

(3)《龙港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4)本人近期1寸同版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5)以报名日为基准日期,近14天防疫行程码绿码和辽事通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离葫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5.资格审查:由幼儿园进行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6.面试时间:2021年8月30日

(二)面试

1.带班教师:

(1)微型课: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内容(自选,时间5分钟以内)。

(2)技能展示:简笔画、儿童歌曲弹唱、舞蹈表演

儿童歌曲弹唱:边弹边唱,曲目自选,时间2分钟;

简笔画:现场作画,时间为3分钟;

舞蹈表演:风格不限,音乐和服装、道具自备,时间3分钟。

2.舞蹈教师:

(1)微型课:幼儿舞蹈教学,内容自选,时间5分钟以内。

(2)舞蹈表演:风格不限,音乐和服装、道具自备,时间3分钟。

3.保健医:

(1)面试内容:围绕《幼儿卫生与保健》的内容进行现场答辩。评委现场提问,应聘者现场予以解答。

4.评分办法

满分100分,当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1)带班老师:微型课40分、简笔画、弹唱、舞蹈各20分;

(2)舞蹈教师:微型课40分,舞蹈表演60分;

(3)专职保健医:答辩满分100分。

(三)录取

1.根据面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每项得分不低于该项分的50%。

(1)带班教师:根据面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微型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再相同,依次以弹唱、舞蹈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2)舞蹈教师:根据面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微型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3)保健医:根据面试答辩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2.通知方式:电话通知(面试一日后)。

(四)心理测评及体检

1.心理测评

面试入选人员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进行心理测量和心理访谈,合格后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根据拟聘人员个人信息,经零证明系统提取个人无犯罪违纪证明,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龙港区第一幼儿园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空岗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人员按面试名次进行选岗。

3.被聘用者履行相关劳动手续。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以上岗位均为合同制,不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及待遇参照《龙港区公办幼儿园非固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均由龙港区财政列支。

联系方式:0429-2888686

本公告由龙港区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葫芦岛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葫芦岛教师招聘网

附件:《龙港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龙港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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